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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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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地拍[2010]公告02号
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经 新津县 人民政府批准,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 决定在位于 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(迎宾大道234号四楼)公开拍卖出让
新津县花源镇花源社区10、11组地块
国有土地使用权。
一、宗地基本情况: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:位于新津县花源镇花源社区10、11组,东至,西至,南至,北至。竞标人资格: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,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;可以独立竞买,也可以联合竞买 单位:平方米
| 地块编号 |
用地性质 |
出让年限 |
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|
规划要求 |
土地现状 |
| 新地拍[2010]-04号 |
商住 |
商业40年 住宅70年 |
70073.33(105.11亩) |
容积率:不大于1.8;建筑密度:不大于30%;绿地率:≥35%;建筑高度:不大于24米。 |
拍卖地块以现状为准,面积以最终勘察放线面积为准。 |
地块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60(万元/亩)万元,采用自由竞价,价高者得竞价方式,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600万元。 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、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。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。自《公告》之日起至2010年3月22日时止;到(新津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地产交易所) 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,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。 三、2010年3月23日10时0分时在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(迎宾大道234号四楼) 举行拍卖会。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,方能竞拍。现场竞价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,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。
四、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。拍卖文件于2010年3月2日9时0分时起(节假日除外),在新津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地产交易所发售。 地址: 新津县瑞通路123号 联系人: 咨询电话: 028-82525218 新津县国土资源局
2010-3-2
-=>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参看以下附件,如有不一致处,以附件内容为准. 没有相关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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